党校法律课堂互动教学的构建分析

2018年09月09日 19:51来源于:科学与财富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党校课堂-绵阳市统计局

时明

摘 要:互动式教学是在教学中教与学双方交流、沟通、协商、探讨,在彼此平等、彼此倾听、彼此接纳、彼此坦诚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说明甚至辩论,达到不同观点碰撞交融,激发教学双方的主动性,拓展创造性思维,以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

关键词:互动教学;法律

一、模式介绍

1.主题探讨法

所谓“主题探讨法”是指围绕主题进行探讨,先由老师抛出主题,并提出主题中的问题,引导学员进行讨论,最后由老师做主题发言或请学员代表做主题发言。

程序步骤:讨论前测试――个性分析――老师授课――匿名头脑风暴――找到对策

在此基礎上,全班学员分成若干个小组运用匿名头脑风暴法进行结构化讨论。讨论议题分为三个模块:全面认识压力、压力处理的方法与技巧、抗压技巧的具体应用。每个小组针对模块中的主题进行讨论,每人将讨论后自己的想法写在一张白纸上,并装入信封,传给下一组学员,每人抽取其中一个信封中的问题进行独立分析,形成具体的化解压力的行动计划提案。小组讨论之后,各小组成员派出代表在全班学员面前分享自己小组的提案,由老师进行总结说明。

主要特点:这种教学方法贴近学员心理,人人参与,表达真实,分析问题深刻。但讨论的自由度较大,答案往往没有定论,所以必须严格遵守讨论规则,注意把握讨论时间和进度。同时,在讨论中要注重正确引导,始终保持正面性、积极性。

2.典型案例法

所谓“典型案例法”是指围绕特定主题精选个案,进行案例分析,然后由学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提出解决方案,作深入分析,最后上升为理论知识。

程序步骤:案例解说――提出观点――尝试解决――剖析方案

主要特点:这种教学方法生动形象,直观具体,印象深刻,与学员实际工作密切相关。但这种方法选定案例是关键,要结合学员的实际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确定主题,提高学员参与度。

3.多维思辩法

所谓“多维思辩法”是指有意设置正反两方,在争论中明辨是非,在明辩中寻找最优答案。

具体做法:以组织学员开展辩论赛的形式较为普遍。发动全体学员参与,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广泛查阅资料、深入思考问题、积极为本方辩手出谋划策。将学员分成两队,分别选定辩手,正反方持不同观点进行辩论。辩论赛设定选手互辩和自由辩论两个环节,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辩论。双方辩手激烈交锋,据理力争,寸步不让。自由辩论过程不断有学员参与补充本方观点,指出对方疏漏,辩论气氛活跃。

主要特点:这种教学方式学员主动学习和参与热情高,在辩论中促进学员增强宏观思维、综合分析和临场应变能力。

4.模式之四:问题归纳法

所谓“问题归纳法”是指引导学员对党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归纳和总结,达到提炼、转化的目的。

程序步骤:搭建平台―激活学员―主动思考―共同分享

具体做法:举办读书及学习心得交流会,学员走上讲堂在全班学员面前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学员讲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体会,内容生动,感受深刻,引起大家的共鸣。建立课堂点评制度,在老师授课结束后,由学员代表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点评,现场 交流学习收获和个人感悟,对课堂内容进行深化,促进学习内容的消化与吸收。

主要特点:这种教学方法主题多样,内容丰富,给学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学员主动参与意识更浓厚,增强了学员间的互动,提升了学员对课堂的专注力的特点。但要注意挖掘学员的特长,有针对性地选择有专长的学员进行讲演,并做好提前准备,有助于提升互动教学效果。

二、在党校法律课堂上开展互动式教学的方法

1.专题讲座与提问发言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专题讲座与提问发言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是指在专题讲授过程中或专题讲授结束后,专留一定时间供学员和教师互动,以利于学员和教师针对专题展开交流。这种教学方式有助于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教师结合教学重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提问,学员根据工作实际做出回答,教师进一步解释,从而加深学员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做出正确的选择。党校的学员多是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往往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教师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可以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其进行正确、全面解答,学员的提问同时也可以引发教师对某些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进而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2.案例分析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案例分析教学法起源于美国,其最主要、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提高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一,选择真实、典型并具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调研发现,学员更关注热点案例。现实新鲜、带有争议性的案例更能引起学员的共鸣,激发学员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第二,应提出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案例教学要使学生根据案例独立地形成结论。教师应以引导学员分析为主。在分析具体案情过程中,运用积极的教学手段,尽可能地使学员之间进行相互讨论,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给学员充分思考的空间,培养学员独立、创新的能力。教师要注意倾听有代表性的观点,必要时可以按照学员主要的几种观点组织分组讨论,带动全体学员热烈讨论,形成思辩性的教学氛围,使师生之间、学员之间进行充分交流。案例分析与讨论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核心在于以分析带动讨论、以讨论促进分析。

3.集体研讨与学员论坛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集体研讨与学员论坛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是党校教学经验长期积累的结果。针对党校学员多是有大学学历和工作经验的成年人的特征,在党校法律课堂上可采用读书会、研修会、学员论坛等互动式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党校学员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员主动学习的能力。

4.模拟法庭与行为体验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模拟法庭是情景模拟式教学方式在法律课堂中的应用。在模拟法庭中,由学员担当“法官”、“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代理人”,从而实现对案件审理过程的再现。模拟法庭能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环节。第一,案件选择须与学员的工作实际相关且具有典型代表性。目前,公民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告官”案件逐年递增,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因此,选择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最具有实用性;教师应对整个过程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调控。模拟法庭虽由学员作为主体,但是教师无论在材料准备、角色拟定还是注意事项等方面必须予以充分的指导,并且在结束时也应根据模拟法庭的实施情况进行中肯的点评

5.现场教学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实践的历练对干部健康成长必不可少,实践也是干部教育培训最好的课堂。”例如,可以通过到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等方式开展互动式教学。一是要突出庭审的针对性。比如,可以观摩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的庭审现场,由于“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与培训学员的工作紧密关联,受训党员干部普遍反映感同身受、终生受益。二是要突出观摩的严肃性。观摩学员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始终做到“三个用心”,即用心感受氛围,对法庭充满敬重,对法律充满敬仰;用心感知程序,把自己置身于“模拟法官”,全面感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每一个环节;用心感悟公正,真切体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三是要突出教育的启发性。通过庭内学习与庭外交流、座谈、辩论,在“观”与“摩”的有机统一中触动心灵、启迪思维,实现“四个强化”,即强化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知识,强化法治权威,强化法治文明,切实增强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高度自觉,引领和推动学法用法良好格局的形成。

三、结语

总之,互动式教学模式具有在教学目标上突出能力性、在教学内容上突出实践性、在教学方法上突出互動性的特点,能够为学员提供更大的主动学习空间,克服了传统法律课堂中学员易受教师观点束缚的弊端。

参考文献:

[1]张拯凡. 构建党校远程教学系统的策略分析[J]. 信息通信, 2013(10):147-147.

[2]许涛.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复合型互动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3(1):55-57.

[3]曲璐璐. 浅谈互动式教学法在党校课堂中的应用[J]. 知识经济, 2017(16):17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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