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

2018年05月26日 18:10来源于:科学与财富

...制网 迟福林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要创新案例

崔立群

摘 要:在农村金融普惠的深入实施之下,我国农村金融供求中产生的冲突得到了有效的环节。对农村惠普金融进行有效的创新,实行资金互助合作社,不但使融资困难的问题在农村的内部得到了有效解决,并且使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对精准扶贫形势下的农村普惠金融创新的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通过对农村普惠金融的有效创新,真正的使精准扶贫政策落到了實处。在产业的支持下,金融的扶贫效果才能保持一定的活力,使扶贫活动能够长期持续性的进展。尽管现阶段农村普惠金融在实际创新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极大的不足,但是也充分发挥了它的金融主要职能。因此,具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意义。本文通过对相关理论研究的深入分析,对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这一课题展开了有效的讨论。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

引言

让人民群众脱离贫困,共同过上好日子,这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核心任务。随着我国长期以来扶贫工作的开展,获得了极大的成效。现代经济的支柱就是金融行业,并且能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为扶贫工作的展开带来有效的帮助。现阶段我国的金融体系当中,农村金融依然较为薄弱,主要体现在市场供需矛盾。农村金融在其服务质量、规模以及覆盖面等方面仍然有待提高,市场竞争性不强。相较于城镇地区的金融工作,融资困难的状况普遍存在于农村的金融环境中。农村惠普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其金融的供给模式进行大幅度的创新,使其能够为农村的扶贫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作用。

一、普惠金融对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推动作用

(一)普惠金融对精准扶贫具有长效性、杠杆性与一致性的作用

普惠金融具有非常大的覆盖面,并且与精准扶贫有着一致性的目标。想要保证精准扶贫得到有效的落实,就应当完善金融扶贫机制,使金融制度的重要性得到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在持续性发展的过程中使扶贫的效果得到有效的提升。以往扶贫的形式具有政策性与短期性的特征,但是普惠金融具有长期持续的特点,只需要扶贫的人员及时的根据条约来还款,就能与金融机构之间构建长期的合作关系。普惠金融所具有的杠杆性特征也能够有效的加强扶贫的效果。普惠扶贫往往通过有偿资金的形式来进行扶贫工作,这种方式能够紧密的结合市场的发展,不但能够实现精准扶贫,还能提升经济收益。

(二)金融扶贫的创新形式

在实施金融扶贫的过程中,最佳的方式并非直接向生活贫困的农村居民提供贷款,而是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与产品来提升人们的工作效率、为人们提供工作岗位、优化市场竞争氛围、改善经济市场运行环境等。通过经济市场运行环境的改善能够改善贫困群体的市场环境,使贫困群体在根源上解决贫困的问题。应当鼓励金融业之间的相互竞争、降低金融门槛、减少业务限制。金融业在良好的竞争环境当中,才能为贫困群体提供提升收益渠道,为他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应当对金融管制进行放宽,保证贫困群体实现金融平等。贫困群体往往在生活中不具备金融贷款的条件,因此他们很难筹集到资金。因此通过对管制的放宽,能够为更多的贫困群体带来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私人机构在金融匹配的过程中精准性扶贫效果更加

不断的进行国有银行的发展并不能真正的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问题,但是私人机构得到金融体系的支持对扶贫工作的开展却十分有利。随着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很多国有银行的市场竞争度不高,只会对于政府联系紧密的大型企业进行贷款活动。另外,国有银行金融团体往往不愿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予以帮助,因此,国有企业很难为贫困群体提供金融上的服务。所以说,私人机构或者中下企业能够获得数量众多的金融服务的话,贫困群体就能够有效的参与到金融事业当中,从而使大量农村贫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四)政府与市场的良好分配,促进精准扶贫的发展

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在近年来实现了不断的推进,能够使金融机构与贫困群体的实际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些金融机构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大量的金融产品,并且要承担相应的交易以及风险成本。利率市场化的发展知识贷款利率不断的上升,因此对其中存在的风险与成本进行有效的弥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具备相当的资本赢利率,这样他们就能够将更多的贷款源源不断的提供给贫困的群体。但是相较于市场的平均值,如果金融利率较低的话,就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大幅度下跌,这进而会对贫困群体的资金筹集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并且利率的降低也会影响贫困人群的储蓄收益,会降低他们的财产收入。这样会导致贫困求群体无法有效的享受金融服务,并且出现越来越贫困的状况。所以应当适应性的对政府的相关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保证分配收入的均衡合理,使我国贫困人口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

二、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策略

在进行农村普惠金的创新过程中,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其十分重要的创新形式。该合作社不但能够有效的改善农民融资困难的现状,并且由于其与农村的组织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能够对农村金融的供需冲突进行有效的调节。在帮助农民提升经济收益的过程中,还能够极大的改善农民的生活品质,有效的实现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

(一)运营推广方面

1.确立资金互助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资金互助合作社是新型的农业金融单位,具有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并且应当重视农村资金互助社对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作用,通过内部的金融组织加强合作社中的资金流转,从而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进步带来一定的带动作用,能够在多方面为专业合作社带来资金上的支撑。包括粮食食品安全问题、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提升农民经济收益等。

2.适当扩大互助合作社规模。鼓励合作社引进新的成员,并且开展扩股增资活动,使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股本金规模得到有效扩大。应当提升可以贷款额度,增加合作社的收益。在进行扩股时,应当认定成员的信用度。应当对大股东的持股进行严格管控,不得超过10%的股份持有量。并且应当积极的带动贫困农户的良好发展。在分红的过程中,应当优先对特困户进行20%的分红,其余的80%应当平均分红。

3.对互助合作社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控。应当对多样化的风险控制体系进行探索。在扩大合作社成员规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提升成员的风险抵御意识,通过区域的划分来评估贷款成员征信,并且将贷款区域的规模状况向上级进行汇报。还应当通过农村信用社来实行农村的小额贷款,构建农村信用氛围,提升农村在资金方面的互助。

4.对产业的交叉性与互补性进行强化,实现资金的多元化用途。对专业合作社的产业范围进行拓展,在多样化的专业合作社基础上来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使统一产业的资金互助高峰能够有效的错开,从而使挤兑风险得以分散,从而在各式各样的产业之间构成了资金的互补利用。在生产贷款的前提之下,对成员的生活资金需求进行有效的支持。

(二)制度设计方面

1.应当对各个机构进行明确分工,提升互助社的督导与监管作用。应当为帮助农民资金合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一定规划的前提之前来进行合作社的建立。各个机构之间应当有效合作交流,使岗位分工得以明确。在资金互助社运营的过程中,应当对其风险管理机制、信贷制度以及其他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自身发展的情况,对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经验教训进行有效的总结归纳。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来选择合适的金融服务模式,谨慎的进行实施,对建立在不同社会经济与资源条件基础上的发展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

2.应当将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引进到资金互助合作社当中。拓展用人观念,提升用人标准,对那些擅长投资、金融、担保等业务的人才进行大量引进。并且应当对这些人才进行有效的培养,在防范风险、业务能力、机构设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者进行有效的培训教育,使工作人员的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具备经营能力以及经营理念,从而塑造出一支具备高素质专业能力的人才队伍。应当对农村居民加大教育与宣传,增强农民的合作发展理念,使农民积极的参与到合作当中来。

3.应当对新型的合作互助模式进行探索。在现阶段互助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使社会服务与产业支撑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在互助合作社的基础上实施土地产权与农村信用体系的改革,对互助性保险、担保等合作形式进行积极的研究。

(三)外部保障方面

1.将其余金融部门与互助合作社之间的互补特性有效的发挥出来。构建政策、政策、合作金融实施职能互补、适当竞争、积极合作等金融活动。加强信用社、互助合作社以及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对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机制进行完善。尤其是对政策性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创新机制进行完善,从而使很多农村小企业与农户的小额贷款得以实现。并且应当加强资金互助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

2.应当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来维护互助合作社。想要杜绝我国农村的互助合作社走上農村基金会的老路子,并且防范金融合作机制在我国社会出现异化的现象。因此,国家政府应当颁布《合作金融法》,通过相关法律条例来界定成员之间的金融合作,并且在税收以及资金方面予以制度上的支撑。

3.应当提升对互助合作社的有力支持。在风险补助与专项补助方面,应当加大投入,对互助合作社的建立进行有效的指导。针对互助合作社的税收,应当予以消除,从而使合作社在实际运作中所花费的成本有效降低。应当积极的探索支农贴息、再贷款对互助合作社发展的推动作用。在监管互助合作社的过程中,应当放松监管力度,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互助合作社得到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有效的抵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保证互助合作社能够有序安全的运行。应当对产业项目的农业保险范畴进行不断的扩大,为我国农业保险项目提供重要的政策补贴与支持,使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保障,使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得到有效降低,这样能够使资金的风险得到有效降低。

参考文献:

[1]孟晓华. 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D].青海大学,2017(01):4-43.

[2]彭向升. 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6(17):3-8.

[3]贾晋,肖建. 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J]. 理论探讨,2017(01):70-75.

[4]江春赵,秋蓉.关于构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理论思考———国外金融发展如何更好地减缓贫困理论的启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 3):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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