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电子化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018年05月26日 18:10来源于:科学与财富

论政府采购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pdf

李文光

摘 要:随着政府办公信息化浪潮的到来,传统政府采购模式已经出现效率低下、人员浪费、错误率高、信息闭塞等诸多弊端,因此政府采购电子化逐渐被放到国家战略层面高度。2013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加速进行。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发展电子招投标。由此建立基于互联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模式的电子竞价信息系统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网上商城;大数据;

前言:近几年,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方兴未艾,涌现了很多成功案例。在传统政府采购业务的基础上建立的信息化平台,不仅节约了资源、挺高了效率,还让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成为可能。经过几年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和技术已经日趋成熟,然而一些传统政府采购模式下存在的监管难、取证难等问题仍旧存在,如:难以证明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围标串标现象仍时有发生、专供特供商品时常出现在采购系统中。本系统运用了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理论,在现有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基础上,采集大量市场数据对采购过程合理性、规范性进行佐证,从而保证了政府采购过程的健康、高效、合理运转。

1.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的设计方式

1.1互联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的总体结构设计

基于部分放开的政府采购国家政策,我们引入互联网+政府采购概念,针对传统模式的政府采购部分业务流程,即协议供货的采购过程设计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包含了传统协议供货的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任务书、采购人建立委托、立项、供应商竞价、定标、建立并确认合同、项目备案等环节,同时吸取了电商模式的商品展示方式、下单、物流、电子发票等功能,添加创新性的CA身份认证登录、电子签章等功能。使得现有系统较原先功能更加丰富、业务流转更快、采购效率更高,监管更便捷,实现了采购过程全程电子化。

1.2引入多渠道商品参与竞价

为了提高竞价公平性,系统引入了全国主流电商作为供应商,提供自营商品并参与竞价。除了丰富商品库外,通过引入全国性供应商,提高了竞价过程竞争性,缓解了本地供应商报价虚高现象,减少了围标、串标的行为。电商自营商品具有“市场可买”、“价格相对合理”的特点,通过引入电商商品参与竞价,降低了本地供应商总体报价,压低了政府采购中标价格,从而节约了采购预算。

除了电商价格外,系统还通过互联网技术,创新性地引入了多个地区网上竞价平台报价及实体卖场报价,采购人可以参考各渠道报价,合理进行采购预算和购买商品。

1.3多种创新竞价方式

本系统提供多种竞价方式,包括:

(1)直购方式

通过引入电商并对接电商接口,系统实现了与电商网站购物一样,直接选择商品加入购物车并支付的方式进行采购。直购方式是系统为采购人提供的多种采购方式中的一种,也是对采购人小型采购需求提供的最为快速和便捷的一种方式。

(2)比价采购方式

采购人通过选择商品后,通过采购方式的选择进入比价模式,比价价格是通过供应商对可参与商品进行的系统报价,采购人通过供应商预设价格进行商品价格对比并进行选购。

(3)竞价采购方式

由采购单位到网上商城的商品库中直接选择品牌产品,在网上商城发起竞价,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的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均可参与竞价,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为有效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4)按需采购方式

采购人可通过商城内需求采购模式,进行采购商品属性选取,通过属性选择而不确认品牌方式发起采购委托建立采购项目。

这些采购方式根据使用场景及要求不同进行选择,各有优点。系统可根据采购预算从低到高依次选择这些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商品选择自由度会依次变小,供应商竞价商品范围会依次变大,竞价供应商就越多,报价会更低,中标价格就更低。因此采购预算越大的采购方式,最后的中标价格往往会呈现越低的趋势,从而节省了国家财政预算。

2. 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实现

2.1标准化云商品库

本系统通过制定数据标准,建立了标准化数据库。标准化数据库包括标准化商品分类、标准化品牌、标准化商品参数,保证了数据库中的商品数据是规范化的。这样,同分类、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之间的商品可以认为是同款商品,价格就具有可比性,为采购过程中商品价格的监管提供了保障。

2.2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政府采购价格实时监测

标准化商品库的建立,为实现政府采购商品“市场可买、价格可比”提供了前提。

目前,政府采购行业仍然存在部分供应商提供市场上查询不到型号的商品,即特供、專供商品,来肆意抬高报价的情况。因此如何验证商品非特供,做到“市场可买”也就成了现阶段的研究课题。本系统通过引入主流电商商品及销售情况,并运用大数据技术,将各渠道标准化商品进行比对,从而验证了政府采购商品库的商品是市场在售的,也就是“市场可买”。

另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商品交易价格的合理性。本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和语义识别,将商品与市面商品进行匹配并比价,也就实现了“价格可比”。如果商品报价处于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内,即能说明价格具有合理性。同时系统还实现了商品价格的实时监控,一旦价格出现波动或异常,会及时提示采购人并且记录下来提供监管单位进行决策。

总结:

政府采购信息化及网上商城平台的建设任重而道远。通过政府部门和行业同仁的一道努力,才能让政府采购交易过程更加公平合理,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爱民.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新业态[J].信息化建设,2015(10):10-14.

[2]阳春,“互联网+政府采购”:理论、实践与探索,税务研究,2016(7):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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