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转化深化科研人员股权激励

2017年09月23日 09:26来源于:海峡科技与产业

...发布 首次提出成果转化人员股权激励机制

陈仕平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也在不断地推进。近年来国家对于科技创新越来越重视,而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移化和股份分红激励明显。本文通过研究科研院所,促进其成果转移化,深化科研人员股权激励,使广大的科技人员相应的权益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他们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让我国的科技人员的收益有强大的政策支持,从而提高我国科技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科研院所;成果转移化;股权激励;策略

现在的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从传统上来说,院所包括了国有企业的科研人员的职务成果,实行股权激励政策,需要打破原有的机制,让科技人员可以凭借科研成果评估入股。如何促进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话题,深化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了新时期科技研究的重要方向。通过生化股权激励工作,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能加快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化。深化科研人员股份激励是当前科研院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1 促进成果转移化,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意义

科技成果转移化是指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仅能够提高生产力水平,更能为科研人员的权益进行有力的保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已经成为了国家提高生产力的新战略,也成为了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实行科研成果转移化,不仅能够保障科研人员的权益,更能为我国科技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 促进科研院所成果转移化的策略

2.1 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科研院所作为科技成果产出的主要阵地,肩负着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做出贡献的重任,但是很多科研院所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限制,使得很多的科研成果都陈旧过时,对于改进生产力的作用不大,这些成果大都只是停留着研究阶段,没有真正走向市场。想要促进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化,就必须要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不断地注入新的创新,科研院所可以加快建立单位的科技成果转移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合理的制度和评价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把科技成果转移化的基本情况作为对科研人员和单位的考核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2.2 加快国家科技成果的应用速度

以前的科技成果需要经过重重的关卡才能投入到市场应用,有的科技成果被尘封已久,已然失去了投入市场使用的价值,如此就白白浪费了很多有创意的科研成果。国家从今年3月份开始,为了能够促进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移化,科技部可以协同其他相关的部门,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为重点,陆续汇总发布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引导科研院所、企业、地方、社会资本和各类机构参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国家通过相关的政策,加快了科技计划成果应用速度,使得科技成果转移化工作得以快速展开。科研院所的管理想要形成长效机制,就必须要继续推进科技成果发布工作,协同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速度。

2.3 完善成果转移化的支撑服务体系

科研院所要想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一个重要的渠道是通过技术市场交易,让科技成果得到转化。要想进一步强化科技和经济的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化,可以构建国家的技术家务网络平臺,让科研成果在平台上进行科技交易,一来可以保证科技人员和科研院所的权益,二来也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化的速度。现代科技发达,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科技成果转移化,把互联网+作为科技成果转移化的核心,构建完善的科技交易平台,给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科技交易平台要与地方、行业间 的技术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如此才能有效地解决科技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才能真正实现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化,保障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的权益。

3 科研院所实施股权激励政策的探索

3.1 坚持有价值的奋斗理念

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就必须让科研人员有明确的奋斗理念,只有让科研人员拥有基本的理念,才能让企业在创业期、成长期稳定地发展。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所有的股东和核心员工都只是处于投入的阶段,没有获得享受。而科研人员一旦成为公司的股东就需要努力拼搏,不断奋斗,投入精力时间和承担更大的责任。在实施科研人员股份激励过程中要让科研人员深刻认识到奋斗意识的重要性,并且坚持有价值的奋斗理念。一旦科研院所只是本着“打土豪、分田地”的心态给科研人员做股权激励,那么科研院所的风气就会变坏,并且各内部之间也会出现矛盾,科研院所的发展就不能长久。所以要让科研人员认识到坚持有价值的奋斗理念的重要性,并且不断践行。

3.2保持控制权的稳定性

无论是企业还是科研院所,想要深化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就必须要保持控制权的稳定性。企业在创立时,要有自己的科研成果,科研院所也一样,需要不断产出科研成果,并且给科研人员提供稳定的研究环境和充足的研究资金,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科研院所控制权的稳定性,规范科研院所的治理结构,科研人员只要努力研究,积极研究新成果,那么就能开始启动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科研人员在良好的环境下能够积极地投入到研究当中,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科研人员的权益。与此同时还要让科研人员清楚明白股权激励的相关条例,让他们心中有数,并且为了一个目的而努力奋斗,这对于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发展都起到重要的作用。保持控股权的稳定性能够让科研人员安心的进行研究,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3 依据“二八原则”确定激励对象

并不是科研院所中的所有科研人员都可以确定为股权激励的对象,科研院所可以根据“二八原则”来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对于老科研人员和新科研人员、未来拟引进的科研人员,三者相结合来进行考虑。表现优异的科研人员可以考虑确定为激励的对象,科研院所的高层中层基层管理人员和股权控制分配要平衡,这些比例的搭配要合理。同时,科研院所的管理结构等都要列入股权积极对象的考虑范围,并且要坚持依据科研院所的战略发展和二八原则来确定股权激励对象,如此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科研人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如此也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为我国的科技发展作出贡献。

3.4 基于内部公平性分配股权比例

对于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移后的收入分配,每个科技人员分多少股权成为了科研院所急需解决的大问题。首先要基于内部公平性来进行分配股权比例,如果股权分配不均,很容易引起内部矛盾。科研人员之间、各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之间都极其容易出现矛盾,造成研究团队分散,不团结的情况发生。所以在分配股权时,要有一个客观公平的依据,根据客观公平原则进行股权分配。在进行分配股权比例时,要考虑到科研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表现情况,历史贡献、岗位价值、未来对研究团队战略实现的重要性这几个方面综合考虑,让每一位科技人员都服从股权分配的比例,如此对于建设团结、有效的科研团队有重要的作用,并且能让每一位科研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4 结语

科研院所作为科研成果大量产出的基地,如何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是其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与国家相关部门合作管理,实施一系列的政策,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深化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可以有效的提高科研转移转化的效果,让科研成果为科技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让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让更多的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的生产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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