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家电维修收上门费合理吗?家里电视坏了,还没怎么着先要50块钱上门费,我该给吗?
“上门费”这事似乎成为了维修人员的收费标配,不管你东西是不是真的坏了,需不需要换件,都要支付“上门费”,所有的消费者都对此事不解,但也大都出于对维修人员的同情“大老远辛苦跑一趟”,又或者干脆嫌麻烦,不清不楚的就支付了这笔钱,但这事真的合理吗?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其实,早在2005年底,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并于2006年正式实施,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明示维修服务的价格及内容。所谓“明码标价”,就是要维修服务人员为顾客服务前,提供由厂家出具的收费依据,让消费者凭依据明白付费;如果只是口头告知,则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即属于违规。
消费者与商家的合同约定很重要,在售后服务卡期内维修是不应该收取上门费的,如果商品已经过了免费售后服务卡期,商家收取维修上门费的收费方式是合理的。由于目前国家对家电维修并没有强制规定,所以企业多按照自定标准执行。消费者在接受家电维修上门服务时,最好问清楚维修服务的项目和费用,查看价目表或价目册,并索取调换下来的原零配件及详尽的维修服务票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维修服务人员也应该随身携带收费标价,按照法律规定,商家不准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所以大家如果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在保期间不需要支付“上门费”,如果维修人员要求收费,那就直接打电话投诉;过保了的话,提前电话沟通商量好上门收费价格,然后支付时要让他开出附加这一款项的收费凭证,做到有证可查,对于上门费过高的情况,要及时和商家机构联系核实费用标准,必要时找相关法律渠道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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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非常好,其实维修上门费的事,一直在困忧着很多家电维修人员,包括我自已。02年从维修学徒再到自已开店至今,十多年的维修经历,可谓冷暖自知,也让我深深体会到,维修行业确实不容易!至于收取上门费是否合理,我想从下面几个观点,发表一下看法。
第一、收取上门费,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并且非常有必要。上门的过程要花费时间,交通工具要损耗,途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等,种种这些都是要自已掏腰包承担的。
第二、为什么大部份上门费最后都不了了之?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形成大众共识,其次是所谓的人情关系在作怪,在没有大众共识的前题下,维修人员往往是被动式进行维修作业的。
下面我举个常见的维修作业例子。
客户电器故障到维修店叫师傅上门服务,约定的时间屁颠屁颠的就骑上小毛驴去了,一阵轻拆细检之后确定了故障点,此时报价,最后客户一句不修了。好了,戏才刚刚开始唱,不修总得给点劳神费吧,多了客户暴跳如雷,少了觉得自已大委屈,有的甚至最后架都干起了,结果呢?上个门劳精费神不说,还把心情整的糟糕透了。
反思,希望维修业内从经以后,要做主动式维修作业,不仅仅上门费要收,还要完善一套合情合理合法的工作着程序,同行有意识的执行,让这种合理的收费达到大众共识,方能少受那些不合理的窝囊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