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新政揭秘,不了解这些就别玩P2P了

2015年07月21日 14:12来源于:比特网

比特网 ChinaBy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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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案终于出台了。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一个顶层设计监管方案。

尽管此次的方案还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具体的细则还未出台,但这份意见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向规范发展的路上迈出了一大步,进入了规范发展的阶段。

野蛮生长或将遏制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风起,互联网不仅带来了新的产业, 更是对许多传统行当进行了冲击,作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业自然也不能幸免。无论是电商行业的逐步扩大、第三方支付的如火如荼,还是当下火爆非常的P2P网贷,都是有别于传统金融的新型业务,引得众人追捧。

以P2P网贷为例,行业报告显示,仅截至到2015年6月,P2P平台的数量就增加至2028家,单日的成交额也超过了10亿元。但红火背后伴随而来的是劣质平台的野蛮生长:同样是在2015年,P2P问题平台已增加419家,并已超越去年全年的问题平台数。而这其中不乏见势不妙的“跑路党”,很多投资者也因此血本无归。

互联网金融仍然具有金融行业固有的高风险性,但在监管的空窗期,整个网络金融处于一种“放羊”的态势,投机者如嗜血的鲨鱼一样撕咬着这个新兴的行业。而监管政策的出台,将会遏制了互联网金融中的野蛮生长,P2P网贷这类高风险的网络金融行当得到了规范,不管是对于投资者还是平台创业者都将从中受益。

监管严而不厉

虽谓监管,这次指导意见还是把鼓励创新放在了重要位置,新政对网络借贷作出了明确定义,包含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也明确了P2P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同时规定了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另外监管机构更加明确,责权划分清晰。由此可以看出,此次的“监管”对于网贷行业不是束缚,更多的还是鼓励。监管的目的是规范市场,为创新提供土壤和环境,激励更多人参与创新,引领变革。监管机构半夜的是“保安”而非“裁判”,在圈定红线之内,合理的创新都将被保护。

行业将迎来洗牌

此次的指导意见首次对互联网金融性质及认定上作出了明确说明,强调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监管的重头戏即为风险控制。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禁止P2P平台做资金池,资金托管必须由银行来进行。这是针对乱象丛生的P2P“小作坊”的一个警钟。那些利用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然后随意转换资金用途的高风险小平台将会在这次的“大浪淘沙”中被无情清洗。

而对于优质的平台而言,将成为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中最大的受益者。可以想象到,行业规则建立后,互联网巨头或将大规模进入消费金融的领域,竞争必将加剧。互联网巨头拥有巨量的消费用户和良好的口碑,早已对运营平台的模式驾轻就熟,再加上本身资产雄厚,消费金融行业就像一块大蛋糕,这些互联网巨头早已摩拳擦掌准备入场。而更多进入者的进入,行业竞争的加剧,尤其是大平台的杀入,在这个基本以资本实力为王的行业中,“屌丝”平台的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小平台的生存空间将被不断压榨甚或出局。

可以预见,网络金融监管政策的出台,将会给P2P网贷等网络金融领域带来一次大清洗。大浪淘沙之后,步入正轨的互联网金融将会更加切实的发挥自身的“鲶鱼效应”,带动整个金融行业稳步向前。

(文/谷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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